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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洛克福尔摩舞 2007-8-21 16:56

痕迹鉴定+硝烟反应

痕迹鉴定


如何根据足迹判断身高?


从解剖学观点来看,正常人的人体器官各部分具有一定比例。我国古代就有“力七坐五盘三”之说,即以头长为一单位,人的身高一般为七个单位。而每个人的脚长和头长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身高与脚长之比基本为7∶1。但是也有极少数,由于遗传、种族、营养条件等多因素的影响,身体结构不在正常比例中,如矮个子大脚、高个子小脚等,这属于较特殊情况。因此,正常情况下,只要能较准确的测量出赤足长,就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大致身高。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人其身高与脚长比例也有所差别。近些年来,许多地区的专业人员对本地区居民的身高与足长的关系进行测量统计,得出有规律的参数,如上海人身高为足长乘以系数6.75;东北地区的人系数为6.876;重庆人系数为6.856;陕西人系数为6.734。因此根据足迹推算身高除了要准确测出赤足长之外,还须考虑地区因素。


如何根据足迹分析性别?


由于男女生理结构的差异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的不同,从而使得男女行走行走姿势有明显不同。不同的行走姿势反映在足迹上,其表现也不相同。
  男性身高较高,脚较长而宽,小脚骨较长,骨盆高而窄,腰部较粗宽;同时脂肪较少,肌肉发达,髋围小于肩围,因而重心高,跨步大,弹跳力强,反映在足迹上,表现为足迹较长偏宽,起、落脚有力,常伴有踏痕和蹬痕,压痕深浅不均多偏外压等。
  女性身高相对较短,脚窄而短,脚弓偏低,小脚骨较短,骨盆低而宽,腰部细窄;同时脂肪发达,髋围大于肩围‘因而重心低,跨步小,稳定性强,反映在足迹上,表现为足迹偏窄、短,起、落脚平均,压痕较均匀,弓压较宽等。

如何判断射击距离?
弄清射击距离,对于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确立案件的性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枪弹痕迹检验中,可将射击距离分为三类:贴近距离射击、近距离射击和远距离射击。对于远距离射击情况,可以根据弹孔、弹着点的分布运用弹道学知识计算射击距离。贴近距离射击和近距离涉及附着物痕迹遗留的目标物上,所形成的痕迹特征各不相同,因此根据目标物上不同的痕迹反应便可确定出涉及距离。
1.贴近距离射击,是指枪口贴着目标物或是距目标物5厘米内射击。这种情况下作用于目标物的不仅有弹头,还有火药气体、射击残留物等。因此在弹孔周围往往呈扩裂、撕裂状态,在人体、纺织品上会出现烧伤、烧焦痕迹,涉及残留痕密集地分布在弹孔周围,有时还会出现枪口压痕。
2.近距离射击,是指枪口距目标物5~50厘米以内的射击。这种情况下火药气体的作用已不明显,因而不会出现贴近距离射击时出现的烧伤、烧焦痕迹。近距离射击在目标物上能够观察到明显的烟垢痕迹,此外未燃尽火药,金属屑、枪油等也会在弹孔周围形成痕迹,根据烟垢痕迹的分布状况可以判断大致的射击距离。



如何判断弹孔的出入口
弹头穿透客体后形成弹孔痕迹,弹孔痕迹的出、入口特征在不同的客体上表现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出、入口具有以下特点:
1.入口小、出口大。
2.入口边缘平滑、内凹,出口边缘毛糙、外翻。
3.入口处有时能留下射击残渣,出口面见不到。
  以上仅是出、入口的一般特点,具体到某一客体上,由于客体物质属性不同,射击的枪种、弹种、方向、距离等条件的不同,其特点反映也不相同。如人体上弹孔的出入口特点,在远距离射击时多表现为出口大于入口,贴近距离或近距离射击时则表现为入口大于出口;入口处常可见到烟垢、火药粒等附带涉及痕迹,并会形成冲撞轮和擦拭圈,出口处则见不到这些特点。
  玻璃上弹孔痕迹自入口至出口呈逐渐扩大的层层剥落状的喇叭形,入口较出口明显小。铁皮等金属薄板上形成的弹孔痕迹,入口边缘光滑内凹,出口边缘成锯齿状卷边外翻。总之,不同的客体上弹孔的出、入口特征表现都不相同,了解了每种客体的弹孔出入口特点,就不难判断弹孔的出入口。

笔迹检验四大功能
笔迹检验,也叫书法检验、文字检验,它是通过两部分书写的文字符号之间的比较鉴别,研究判断其书写习惯的本质是否同一,从而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作用为以下四个方面:
1.确定多起案件的物证笔迹是否为同一人所写,从而为立案侦察提供依据,有助于确定侦察方向和缩小侦察范围。
2.证明一起案件的书证或物证笔迹是否为多人所写,以发现和确定添写、改写事实,为鉴别文件真伪提供依据。
3.通过对物证笔迹与嫌疑人或被告人笔迹的检验,确定书写人,为认定作案人提供根据。
4.证明侦察对象笔迹与可疑信件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从中发现和掌握侦察对象的去向和行踪。


笔迹特征的内容
笔迹特征是个人书写习惯特性表现在笔迹中的各种征象。它主要包括:
1.笔迹的概貌特征。指纵观笔迹的全貌所发现的特征,包括书法水平、字形、字体、字的大小等四类特征。
2.笔迹布局特征。即书写文字在纸面上的安排特点。
3.写法特征。指字的基本构成形式,包括异体、习俗简化、行草、简缩、错别字等。
4.搭配特征。指笔画之间或偏旁部首之间的交接部位。
5.比例特征。指笔画或偏旁之间的大小、长短、宽窄的比例关系。
6.运笔特征。指完成每一个笔画和连笔动作时,从起笔、运行到收笔所表现的形态和力度特点。
7.笔顺特征。用笔画或偏旁组合成字时的书写顺序。
8.笔痕特征。指个人书写运动作用于笔尖反映在笔画中的特殊征象。

小知识:有时有人会模仿的很象,但根据理论来说,人在写同种字体的字时,字体每个勾画的角度是相似的,所以完全可以量量角度,如果差别太大的话,很有可能是假的了.

什么是指纹?指纹有何特性?
指纹的确切定义是指手指前端正面皮肤上的乳突线花纹,即指头纹线。但长期以来,人们在使用指纹一词时扩大了它的内涵,将手掌面花纹及指节花纹也归于指纹。实际上,这种意义的指纹应为手纹,既手掌面乳突花纹,包括指纹、指节纹和掌纹。但由于传统上使用的指纹概念已在人们的思维中形成定势,因此在使用指纹一词时,要根据上下文的内容理解指纹的正确内涵。
  指纹的基本特性就是人各不同、终生不变。对指纹的研究之所以能够兴起和发展,尤其能为揭露犯罪行为和证实犯罪人提供最准确、可靠的证据,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指纹的这一特性。首先提出指纹人各不同的是英国学者弗兰西斯·高尔顿,他不仅指出指纹人各不同,而且想到了对指纹进行分析、记录和鉴别。他于1892年出版了世界第一部关于研究指纹的专著--《指纹学》。最先证明指纹终生不变的是德国人类学家威尔克,他于1856年捺印了自己的指纹,又于1897年再次捺印,发现其指纹41年无变化,因而首次证明了指纹终生不变的观点。


固定、提取现场手印有哪些方法?
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或显现出手印之后,就应着手对其进行固定、提取,只有完好的把手印固定、提取下来,才能真正发挥现场手印的证据作用,才能便于长期保存、检验。实际工作中较长采用的固定、提取方法有如下几种:
1.照相法。手印一经发现或显现,就必须进行照相。照相法能反映出现场手印的原始状态,反映现场手印的清晰程度,同时又不破坏现场手印,因而在固定、提取手印时,照相法是首选方法。
2.提取原物。现场手印经研究认为可能为罪犯所留,现场又没有很好的显现方法,或是为了长期保存原物证,可以采取提取原物的方法。提取原物需经有关方面同意,并办理提取手续,注意用后归还。
3.胶带粘取法。这是现场勘查中最常使用的固定、提取粉末和熏染法显现出手印的方法。使用此种方法需注意,提取手印应立刻在衬纸背面注明案由、发案时间、地点以及手印遗留的具体位置。
4.静电复印法。静电复印法主要适用于现场发现的灰尘手印,提取后拍照固定或用塑料薄膜覆盖长期保存。
小知识:在白纸上的指纹还可以把纸对准装有碘酒的试管口,并用酒精灯在下面加热,等试管中出现紫红色的蒸汽后,纸上就会出现一个明显的指纹~~(当然,指纹不能是太久的哦!!

ABO血型遗传表:
父母血型   子女可能有的血型   子女不可能有的血型
────────────────────────────
  A+A         A、O         B、AB
────────────────────────────
  B+B         B、O         A、AB
────────────────────────────
  A+B         A、B、AB、O     --    
────────────────────────────
  A+AB       A、AB         O
────────────────────────────
  B+AB       A、AB、B        O
────────────────────────────
  AB+AB      A、AB、B        O
────────────────────────────
  A+O        A、O          B、AB
────────────────────────────
  B+O        B、O         A、AB
────────────────────────────
  AB+O       A、B         AB、O
────────────────────────────
  O+O         O         A、B、AB
───────────────────────────

小知识:当然,也有别的可能,在<一模一样的女人>一文就有说过,如果父亲得了什么病从而使自己的精子过大,很有可能生出和母亲一模一样的女儿,就像是克隆的,通常,卵子会在受精的同时开始分裂,逐渐增加细胞数,而如果因病而精子过大而力量过强,使卵子产生一种错觉,继续进行分裂,从而成了一种单性生殖,因此之后的胎儿只继承母亲的形质,所以一定是女婴,血型一定和母亲一样.

“硝烟反应”

硝烟反应”其实上是射击残留物鉴定的一种。射击残留物,也称射击物或射击残渣,是在枪支击发时,从枪口中喷出,或从枪管末端逸出的气团中所夹带的火药颗粒和金属粉末等组成的烟灰。它们通常留在弹孔的内缘和周围,射击者手背、手指间,弹头表面,枪管内壁和有关机件表面。射击残留物的成份主要是未燃烧及未完全燃烧的火药颗粒(含有硝酸基和亚硝酸基)、弹头与枪管磨擦的金属粉末(如Cu、Pb、Fe、Zn等)和击发药的燃烧产物(如Ba、Sb等)。

射击残留物根据其附着的介质不同,提取方法也有差别。对于射击目标物表面、弹孔周围等处的残留物,提到方法主要是复印法。复印法分为湿复印和干复印两种。

湿复印是在滤纸上喷淋一些有机溶剂,如乙醇、丙酮、四氯化碳等,然后覆盖在残留物表面,再盖上一层薄纸片,用电熨半烫几分钟,从而将射击残留物提到到滤纸上。

干复印法,主要用于对衣服、皮革、纸张、纺织品等柔软、薄层、光洁物体上残留物的提取。方法是将滤纸放在干净的桌面上,将衣物等上有疑似残留物附着的地方覆盖在滤纸上,然后在衣物等上面垫上纸片用电熨斗加热几分钟。

对于嫌疑人手背等部位残留物的提取方法有两种,一是溶解法,即用棉签浸渍5%的硝酸溶液,然后擦拭嫌疑人的手背等部位,将残留物提取到棉签上。

另一种是石蜡膜法,即用60℃左右的熔融热石蜡均匀地覆盖在嫌疑人的手背等部位,待石蜡凝固后取下石蜡膜,从而将残留物提取到石蜡膜表面。

这其实就是《尼罗河惨案》中波洛说的“印模试验”。 对枪管里的残留物,提到的方法是将滤纸卷成纸筒插入枪管内,然后流入10%氨水,等氨水全部浸湿滤纸后,将其取出,从而将枪管内的射击残留物提到到滤纸上。

对射击残留物的检验,一般有采取物理、化学检验法两种。物理检验法的好处是不破坏提取的物证,主要方法有原子吸收光谱检验法、荧光分析检验法、扫描电子显微镜检验法和中分子活化分析法等。

化学检验法也有好几种,对于人手上残留物的检验主要是用二苯胺或二苯联苯胺检验硝酸根,方法是用1%的二苯胺或二苯联苯胺的硫酸溶液滴在滤纸或石蜡膜上,如果产生兰色反应,就证明有硝酸根。这也就是所谓“硝烟反应”。

硝烟反应,灵敏度较高,但特异性不强。如是阴性一般可以排除有枪弹残留物,但如是阳性不能确定一定有枪弹残留物。因为,一些香烟灰、肥料、某些化学试剂、豆类植物、小便等物质也可使联苯胺试剂呈阳性反应。有鉴于此,对于枪弹残留物的鉴定,现在一般通过中子活化技术及无火焰分光光度分析等技术进行鉴定

寂静的路 2007-8-22 12:14

这些都是推力常识耶,凶杀案里可能会用到,不过我们这些老百姓就不一定~~~~
终于坐到了传说中的沙发

心之一方 2007-8-22 12:18

太深奥了,简直----------------唉,这辈子当侦探没戏了,太难记了。呵呵呵呵:rccn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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